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年度煤矿水害普查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一片区)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权值的取值范围:
现更正为: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号 联 系 人:赵科长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栋**楼****-****室 联 系 人:肖佳璐 肖琴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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