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四川省 | 乐山市 | 夹江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1月08日
项目编号:N5111262024000053
招标单位:夹江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联系方式
0833********
联系人:未*
单位: 夹江县公安局
招标人
0833********
联系人:未*
单位: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夹江县淘菜邦食品经营部(联合体成员:夹江县康顺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青衣街道永华街**号*栋*层*号 *,***,***.**元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夹江县淘菜邦食品经营部,联合体成员:夹江县康顺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的通知》(乐市财政采〔****〕*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革文黄代文王进宇杨晓琳黄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等文件规定,按三年总预算金额的*.**%收取代理费,由项目的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夹江县公安局

地址:夹江县振兴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乐山市最新招标
四川省 | 乐山市 | 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四川省 | 乐山市 | 夹江县政府采购
招采单位:夹江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四川省 | 乐山市 | 沙湾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6小时前
四川省 | 乐山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6小时前
四川省 | 乐山市 | 夹江县政府采购
招采单位:夹江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16小时前
四川省 | 乐山市 | 峨边彝族自治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1月15日
四川省 | 乐山市 | 峨边彝族自治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