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下宅**-**号生活区山顶水塔房屋,房屋所有权人福建蓝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闽(****)闽侯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
二、租赁期限:五年,含装修免租期*个月,原承租户不享有装修免租期,新承租户享有*个月免租期。装修免租期分布在第一、第三、第五个租赁年度首月。
三、租赁标的用途:按原用途(厂房)使用。
四、租赁底价及租金递增率:首年月租金挂牌单价为**.**元/㎡,首年月租金挂牌底价为*****.*元/月,从第三个租赁年度(含)起,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五、租金收缴及票据开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两个月首年月租金,租金按月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缴交租金到指定账户后,收款方在**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承租方开具全额租赁发票。
六、承租方资格条件:(*)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七、承租方须接受的其他条件:(*)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约定为准;(*)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本项目的全部租赁条件并签署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安全管理协议》。
八、优先承租权:前一租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竞价:(*)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竞价保证金*****元;(*)仅以转账方式收取竞价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户名:福建蓝建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东水路支行,账号:************);(*)竞价时间:公告期满的次日(工作日)。(*)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竞价投标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该竞价保证金。
十、时限及联系方式:(*)公告及报名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年*月**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工作时间*:**-**:** **:**-**:**;(*)报名地址: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大道**号F区*号楼*层,邮编******;(*)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
特此公告。
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