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13日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27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项目
联系方式
1863*******
联系人:王**
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0371*********
联系人:陈**
单位: 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 郑州仪宝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后王村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项目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封凌、王红燕、杨观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系统通知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郑州仪宝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号**号楼
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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