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瑞众安徽 **** 年度分公司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A-****-D-E*****C**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结束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一、评审情况:
本项目于 **** 年 * 月 ** 日开始评标, 评标小组 成员 * 名。 评标小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 评标小组 评审, 成交候选人 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七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徽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鑫邦饮食发展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异议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异议受理电话: *********** (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 **********@***.com (采购代理)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一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 如有 ) ;
* 、被异议人名称;
*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需有委托授权书 ) 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予受理 :
*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 ,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