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实验小学校服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灌南县实验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南县实验小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灌南县实验小学拟就灌南县实验小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主要包含(夏季校服*套、春秋季校服*套、冬季校服上衣*件)/学生,人数约****人,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订购数为准。
*.项目编号:JSJY*******************
*.项目名称:灌南县实验小学校服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单价合价***元/学生(其中:夏季校服**元/套,春秋校服***元/套,冬季校服上衣***元/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灌南县实验小学校服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由于季节原因,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号文件精神,第(*)、(*)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提供近*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招标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上传或不清晰视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guannan.gov.cn/ggzy/jyxx/******/*********/tradeInfo.html。
*.*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年*月**日**时**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样衣递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样衣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样衣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样衣接收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样衣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衣用纸箱打包,纸箱必须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拒绝递交样衣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衣,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样衣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衣送到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投标人自行准备样衣展示架以及样衣一套(夏季校服、春秋季校服、冬季校服上衣一起放在纸箱中,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款单品只能提供一件样衣,投标样衣截止时间后样衣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所提供的样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样衣上不能出现投标人名称、商标、有标识标志等字样或记号之类的内容,否则本项不得分。
*.中标人提供的样衣由招标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衣及样衣展示架,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取回,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的视为投标人放弃对该样衣的所有权,样衣由招标人处置。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灌南县实验小学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号
联系方式: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主任
电话:****-********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