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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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攸县光明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勘查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HNTDZB-ZFCG-****-**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特定资格条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称:攸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楼 (*)联 系 人:谢志敏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C栋*** (*)联 系 人:艾斌辉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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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