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和六安路校区垃圾清运处置
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和六安路校区垃圾清运处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 ** 号合肥宏大环保设备
有限公司研发楼 ***-*** 室
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和六安路校区垃圾清运处置 服务范围:响应并满足比选文件中服务范围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并满足比选文件中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并满足比选文件中服务时间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并满足比选文件中服务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淑琴 江流 张长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号文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业绩:见附件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绿地中心B座****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号
联系方式: 钱老师 ****-********
名 称: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B座**楼
联系方式: 陈敏 ****-********
项目联系人: 陈敏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比选业绩承诺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