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容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粤广招标(江门)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号*幢编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G**Z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额发的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采购人确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十六条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 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粤广招标(江门)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号*幢编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容小姐
电 话:****-*******
粤广招标(江门)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