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融媒体中心 | ||
行政区域 | 温江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魏涵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融媒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西段**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更正说明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预算品目:C********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元/年;最高限价:******元/年;二、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账户。若因投标人逾期提供发票造成采购人付款延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西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涵
电话:***-********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