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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委托,就其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及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中磊-SG****-GL**-*
*.预算金额:*******元。
*.项目供货地点: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详见清单明细表),实际需求量以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材料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C**水泥砼 |
m* |
**** |
*** |
******* |
*.商品混凝土非泵送; *.本项目材料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材料清单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C**水泥砼 |
m* |
*** |
*** |
****** |
|
C**水泥砼 |
m* |
**** |
*** |
****** |
|
C**水泥砼 |
m* |
*** |
*** |
****** |
|
招标控制价(元) |
******* |
四、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 **日或供完所需全部用料为止,具体以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商城*栋八单元一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五楼会议室。
八、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五楼会议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宜春公路信息网(*****************************************************)、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信息。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如电子邮件方式只需发送以下资料至*********@qq.com邮箱);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或逾期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价法。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上高县环城西路与凌江路交叉口S***服务区内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商城*栋八单元一楼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
江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委托,就其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及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中磊-SG****-GL**-*
*.预算金额:*******元。
*.项目供货地点: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详见清单明细表),实际需求量以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材料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C**水泥砼 |
m* |
**** |
*** |
******* |
*.商品混凝土非泵送; *.本项目材料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材料清单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C**水泥砼 |
m*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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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水泥砼 |
m*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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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水泥砼 |
m*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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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元) |
******* |
四、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 **日或供完所需全部用料为止,具体以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商城*栋八单元一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五楼会议室。
八、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五楼会议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宜春公路信息网(*****************************************************)、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信息。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如电子邮件方式只需发送以下资料至*********@qq.com邮箱);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或逾期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价法。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上高县环城西路与凌江路交叉口S***服务区内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商城*栋八单元一楼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
江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委托,就其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及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中磊-SG****-GL**-*
*.预算金额:*******元。
*.项目供货地点: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详见清单明细表),实际需求量以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材料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C**水泥砼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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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混凝土非泵送; *.本项目材料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材料清单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C**水泥砼 |
m*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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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水泥砼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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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水泥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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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元) |
******* |
四、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 **日或供完所需全部用料为止,具体以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商城*栋八单元一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五楼会议室。
八、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五楼会议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宜春公路信息网(*****************************************************)、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信息。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如电子邮件方式只需发送以下资料至*********@qq.com邮箱);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或逾期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价法。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上高县环城西路与凌江路交叉口S***服务区内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商城*栋八单元一楼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