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报审的罗阳巷口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平面方案(预审)调整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江南片区,规划用地性质排水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罗阳巷口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现因巷口污水处理厂用地红线调整,影响原总图方案北侧建筑布局,现申请对原总平面预审方案进行调整。预审总平面方案调整由*栋*层办公楼、*栋*层尾水泵房、*栋*层反硝化池设备间、*栋*层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栋*层脱水机房及加药间、*栋*层进水泵房、 *G通信基站、综合池、反硝化池、粗格栅、细格栅及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等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包含预留远期建设用地),本期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luo.gov.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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