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法院关于临朐县兴隆路4327号19幢325号、326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省 | 潍坊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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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时至****年*月****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朐县兴隆路*********号、***号商铺。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临朐县兴隆路*********号、***号商铺,该房产近邻全福元,区域基础设施齐全,已达到“七通一平”,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请自行现场查看。评估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接受咨询,法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按照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或者财产所有权人支付的费用,在存在被执行人或财产所有权人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情形时,亦应由买受人暂时承担,后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处理。

*.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对涉案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开拍前五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到本院执行局,经审查确认后,办理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相关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执恢***号拍卖余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临朐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西坦分理处

收款账号:*******************

银行联行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陈)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临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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