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初步设计(含勘察)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发布时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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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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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 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初步设计(含勘察)设计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 **:**:**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固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天 合格 王金柱 ********zh********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天 合格 郭建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宁夏河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天 合格 张建宾 ********zh********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或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公示期:****-**-**至****-**-**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瀚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钱彬         电 话:***********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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