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业务费采购项目

其它公告 辽宁省 | 丹东市 | 元宝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29
项目编号:LNZC20180300112
预算金额:9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8-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8
开标时间:2018-03-28
联系方式
1530*******
联系人:王**
招标人
0415********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委托业务费的采购公告

 

 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委托业务费项目(项目编号:LNZC***********)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

包*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个合同包委托业务费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起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地税)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等材料。(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东市银河大街***-*号丹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元宝区人民检察院

    址:丹东市元宝区菜市街*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真:****-*******

行:中国银行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号:************

邮箱地址:*******@***.com

丹东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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