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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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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服务内容(共两大项,分别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具体服务站点内容详见下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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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服务 |
居家照护服务(下列人数为预估人数,具体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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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务站点 |
等级 |
预算金额 |
备注 |
**小时照护人数 |
**小时照护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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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一 |
南京常春藤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水泥厂点) |
四级 |
**万 |
各居家站点预算金额为暂时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如后期政策有调整,按照新文件标准执行。 |
/ |
/ |
政府购买居家上门照护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每小时**.*元执行,在合同期间,如遇南京市或本区对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新的服务标准文件,按照新文件实施时间及标准执行。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上首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韩庄组) |
三级 |
**.*万 |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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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潭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岸花园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佳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禧乐苑) |
三级 |
**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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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佳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禧和苑)及认知症服务中心 |
无等级 |
**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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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佳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禧美苑) |
无等级 |
**万 |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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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丽江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上首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前一队) |
二级 |
*.*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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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花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无等级 |
**万 |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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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兴隆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无等级 |
**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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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二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营防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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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陈店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人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联盟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人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飞花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 |
||||
栖霞区龙潭街道南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太平村居家养老服务点 |
三级 |
**.*万 |
*人 |
/ |
||||
栖霞区龙潭街道南中村居家养老服务点(青年队) |
二级 |
*.*万 |
**人 |
*人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太平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包地队) |
二级 |
*.*万 |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人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上坝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人 |
||||
栖霞区龙潭街道大棚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 |
||||
栖霞区龙潭街道长江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
*
*、第*(*)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号长江贸易大楼****室
*.采购人信息
名
地
联 系 人:倪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地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