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红旗街(通城路-建华路)电力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孙吴县红旗街(通城路-建华路)电力改造工程已于****年**月**日**时**分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SG****G*****
二、建设规模:改造电源电缆****米及高压电缆****米,改造负荷电缆****米,改造电源分支箱*个,改造城市监控电缆***米。
三、建设地点:红旗街(通城路-建华路)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质量目标:合格
六、工期:**天
七、评标情况:三家企业均通过资格审查
八、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排序为:
第一名:伊春长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工程二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韩春艳;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
第二名:黑龙江利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工程二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于云龙;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
第三名:鹤岗电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工程二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吴志刚;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
九、本项目预中标人为:伊春长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应请求及主张;
(*)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孙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招标人:孙吴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地 址:孙吴镇东风街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滨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