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松源街道教场路6号安馨嘉园16号商铺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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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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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权证相关信息:庆元县城市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现状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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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庆元县城市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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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方军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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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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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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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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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年,租金一年度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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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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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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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用房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租金的**%收取(四舍五入到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租赁关系终止时,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自行装修,装修等不得改变原建筑结构。
*、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承租方所经营项目,必须在完全符合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综合执法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许可前提下开展法律允许的经营活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行业。不得生产和储存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履行安全义务和承担安全责任(另行签订安全责任书);
**、租赁标的物隶属于小区物业整体化管理范围内,为便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承租户应按时、按标准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关物业管理费。
**、租赁标的资产第**、**、**、**、**号商铺的第*、*年年度租金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浮*%,其它不上浮。在合同到期后重新评估。
**、承租人需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安全责任书、使用承诺书后方可进场使用。
**、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费率详见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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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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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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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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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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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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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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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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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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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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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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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资产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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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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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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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号楼 (南面) *-*楼 |
网址 |
https://www.lscqpt.com/LS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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