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七中学空调安装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七中学空调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南阳市第十七中学空调安装项目采购。
*.*供货地址: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使用条件。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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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政采公开-****-**-* |
南阳市第十七中学空调安装项目采购 |
南阳光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南阳市建设路** 号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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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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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兴黎(采购人代表)、李斌胜、陈居涛、徐献彬、丁泽庆(主任)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中标结果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第十七中学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伏牛路**号
联系人:于长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景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街道雪枫路明伦现代城*-*-****室
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名 称: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米路西
电 话:****-********
邮 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