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河市交通局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换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北省 | 廊坊市 | 三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1-16
项目编号:LFJFZC-2021-133
预算金额:139.6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7
开标时间:2021-12-07
项目名称:三河市交通局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换设备项目
联系方式
0316********
联系人:未*
单位: 三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
1773*******
联系人:未*
单位: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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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三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河市交通局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换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三河市交通局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换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三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区域 三河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建丰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三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三河市区京哈路北泃阳西大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三河市区兴安路南和平街路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三河市交通局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换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FJFZC-****-***

项目名称:“三河市交通局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换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送货,****年*月**日前进行试运行、调试,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全面启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资格审查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文件中放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电子交易过程中,除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实现的,开评标过程可经监督部门确定后另行商定。其他因投标人自身情况导致投标(响应) 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三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三河市区京哈路北泃阳西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廊坊市三河市区兴安路南和平街路东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丰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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