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 |
*、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新野政采磋商-****-**-* |
新野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新野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等内容 |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
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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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奕、张益瑞、卢阳(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人支付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野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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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野县司法局 |
地址:新野县人民路**号 |
联系人:卢阳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乐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街道人民北路 |
联系人:周玺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周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