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和地矿业一期尾矿回收萤石库房、车间等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和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四川和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 项目地点:四川和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期尾矿回收萤石项目产品库房、浮选车间、球磨制药厂(主厂房)的施工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建筑面积2827.66㎡。
2.3 计划工期:3个月
2.4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以下事项: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情形;不存在投标资格取消的情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5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以下事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号*幢)。
*. 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的公告信息在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平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进行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和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南山大道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
(*)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 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