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年*月至****年**月,全年实际产生危废量*.*吨(废活性炭***-***-**),接受入库量***.****吨,合法转移量***.****吨,截止****年**月**日,库存*.***吨。我司有危废仓库*间,产生及收集的危废暂存在危废仓库,危废库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要求,危废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现我司依法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南通晨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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