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部分资产(4×135MW煤电机组关停资产组)
其它公告
贵州省国有产权 发布时间:2023-11-01
项目编号:GR2023SH1000969
项目名称: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部分资产(4×135MW煤电机组关停资产组)
项目编号 |
GR****SH******* |
项目名称 |
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部分资产(*×***MW煤电机组关停资产组)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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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资产转让按现场现状交割,转让后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拆除清运。交易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分类、拆解、搬运、运输、危废固废处置及垃圾清理费用等。现场拆除、分类、拆解、搬运、运输、危废固废处置及垃圾清理等由受让方实施,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鉴于转让方升压站计划需运行至****年*月份(本项目合同约定拆除工期时已统筹考虑该因素,具体以地方电网配套建设进度为准),现场拆除可能分批次进行,受让方应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具体分割约定如下)进行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承诺函》、《安全管理协议》中拆除工作相关要求开展作业。 (*)双方一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即明确受让方为资产权属主体,并采取分两个批次移交相应拆除范围及安全生产管理权责的方式。 (*)厂区内升压站、汽轮发电机主厂房与锅炉本体、冷却塔、烟囱、综合办公楼、食堂范围为最后移交拆除批次(经双方确认安全可控范围内的部分设备除外),其余设备设施与建构筑物为第一批次移交拆除范围。两个批次范围界限由双方交接时在现场采取物理隔离方式完全隔离分界,实现双方作业区域及通道完全独立、互不交叉。 (*)双方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即视为完成第一批次拆除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权责移交;转让方升压站退出运行后,双方另行书面完善移交第二批次拆除范围交接手续,届时完成全部安全生产管理权责的移交。 (*)按前述方式明确移交的批次拆除范围之次日零时起,受让方对已完成移交的拆除范围承担相应达到完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应范围内资产等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保卫、消防、安全、环保管理等所有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前述第一批次范围相关设备设施拆除特别约定: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日内施工队伍进场完毕,**日内需拆除至少一个输煤转运站和一段输煤栈桥、脱硝水解器区域全部设备、两个脱硫塔的原、净烟道各**米,且其余设备拆除需全面开工。 *.本项目交易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受让方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权属变更说明 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发电厂于****年*月工商注销,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为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整体承继和管理原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发电厂资产、负债、劳动力及后续机组设备拆除、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因此本项目处置资产的转让方为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 *.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项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评估过程根据企业提供的预决算及图纸等相关资料,由企业申报建筑面积,评估人员现场核实,确定未取得权证房屋的建筑面积申报无误,企业已出具房屋权属瑕疵说明,说明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除上述事项外,评估资产权属资料基本完整,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转让清单》等相关文件,均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存档备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资产评估结论中,部分拟拆零变现处置的机器设备是以企业提供并确认的材质、重量数据为基础核实确认的。 (*)厂区范围内地下埋件包括循环水管、补给水管、工业水管等均需先开挖拆除再回填。 (*)按国家相关规定,优先拆除处置冷却塔填料、脱硝催化剂、脱硫除雾器、电除尘滤袋、保温材料、蓄电池、废油等危废、固废物品。 (*)冷却塔、烟囱、主厂房、灰库、石灰石料仓等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原则上采取爆破方式拆除。 (*)验收原则:①以厂区零米海拔标高****.*±*.*米为基准进行场平;②地面除厂区绿化外,不能遗留其他设备设施;③相关负零米、坑洞回填必须满足生态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危废、固废等物品回填),并填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