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教育局采购食堂食材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大东区
发布时间:04月07日
项目编号:JH24-210104-00184
项目名称:大东区教育局采购食堂食材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刘*
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大东区教育局采购食堂食材)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东区教育局采购食堂食材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需求中增加,交货时间:每天*:**之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分钟以内。 (*)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号
联系方式:刘钢、***-********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甲**号(金谷别墅区**号别墅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璐瑶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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