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公安局闽宁镇辖区部分智能交通设施更新项目二次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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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9月25日
项目编号:NXZKY-2024HW012/01
招标单位:永宁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闽宁镇辖区部分智能交通设施更新项目二次
联系方式
0951********
联系人:未*
单位: 永宁县公安局
招标人
1559*******
联系人:张*
单位: 宁夏中科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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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安局闽宁镇辖区部分智能交通设施更新项目二次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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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ZKY-****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公安局闽宁镇辖区部分智能交通设施更新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和标准中第*条技术标响应情况评分标准无内容,现变更为招标文件中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 人加★的重要指标、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指标、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投标人一般指标、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一般指标、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注: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需提供资料予以验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产品截图、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以附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未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视为低于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扣减相应分数。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宁丰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街龙马新天地龙马商务公寓***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惠玲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丽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D****-**************-*]永宁县公安局闽宁镇辖区部分智能交通设施更新项目(答疑文件).NXC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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