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伽师县和夏阿瓦提镇、西克尔库勒镇、玉代克力克乡、铁日木乡****年农村居民“煤改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十一条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 元 (大写:壹仟贰佰贰拾叁万柒仟贰佰陆拾肆元捌角肆分)投标人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总价。该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各投标人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参与投标竞价,各分项费用超过该分项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十一条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元(大写:壹仟贰佰贰拾叁万柒仟贰佰陆拾肆元捌角肆分)。控制价要求:该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各投标人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参与投标竞价,投标总报价超过控制总价的作废标处理。
注: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伽师县和夏阿瓦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