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GY****D-***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桂阳县龙潭街道凤凰路旁(司法局对面)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Y****D-***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注: *、该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关于桂阳县GY****D-***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桂自然资发〔****〕***号);*、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按评估总价加教育配建费取整****万元(其中教育设施异地建设成本费***.****万元), 竞买保证金设**%,竞买保证金***万元;*、根据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受让人神龙盛世房地产有限公司****D-***号宗地红红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桂政函〔****〕**号)的文件第二条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对原受让人在该地块已投入的资金,经相应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一定的补偿,桂阳县龙凤花园项目已完工工程造价经湖南天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估,龙凤花园项目工程结算工程造价为****.******万元;*、竞得人在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将已完工工程造价费按照湖南天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评估的结果****.******万元支付给桂阳神龙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桂阳支行帐号:*******************,但桂阳神龙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将原来纠纷妥善处理才能得到这笔款项;*、竞得人需按《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相关规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建设,落实“交房及交证”的责任和义务;*、住宅**年,商业**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储丹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账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