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本院根据余祥斌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市靓景缘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靓景缘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止****年**月**日,靓景缘公司的无异议债权为***元,且另有一笔暂缓确认债权等,目前靓景缘公司的可分配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认为:靓景缘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管理人申请宣告靓景缘公司破产,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宣告靓景缘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