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局决定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项目名称 | 宁德长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结构件(三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康厝乡邮亭村东峰巷*-*号 | ||||
建设单位 | 宁德长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受理日期 |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
一、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
****年*月**日 | - | ****年*月*日 | ||
二、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三楼***窗口 邮政编码:****** | |||||
附件: | 宁德长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结构件(三期)项目 | 环评报告表(公示稿) |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