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E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E座*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单一来源论证(含专家论证).pdf |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办公场地租赁、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租用时已投入资金进行办公区域装修改造,若另行选择场地,则会造成已投入设施设备、装修等费用的浪费。二是该办公场地毗邻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方便生物局与高新区各部门协同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对接、商务洽谈等活动,同时利于投资者和企业就近办理各项政务事宜。三是据市场摸底,在高新区同一片区,同等档次,交通便利程度相当且能够提供同样面积规模的写字楼,其租金单价普遍高于本项目租金。 综上,综合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装修资金、保证办公场地使用的延续性以及物业租金性价比等因素,继续租用原办公场地是最优选择,采购项目所需条件具有不可替代性,高新区国际广场E座***(部分)、***-***号房屋产权人(陈疏影)作为能够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名称: 陈疏影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百花一路芙蓉阁**F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联系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E座*楼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联系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楼
联系电话: ***-********
单一来源论证(含专家论证).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