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蜈蚣岭公园一期工程景观小品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蜈蚣岭公园一期工程景观小品采购【FCZC****-J*-*****-GXXP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蜈蚣岭公园一期工程景观小品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 **月 *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style="FONT-SIZE: 15p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 white">)、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www.fcgszfcg.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
四、谈判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苏维叶、黎姣媛、叶朝虹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曲阳县韵达雕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下河乡刘家马村
*.成交金额:贰拾壹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十二号
联系人:叶朝虹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严叶存;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怡景园*号商铺,邮编:******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