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四标段,已于****年*月**日竣工验收。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施工单位承诺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不存在拖欠行为,申请退还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天(****年*月**日-****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持有关证据材料向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李松涛,电话:****-*******。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