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中洲镇樟村供水站工程****年**月**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现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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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总得分 |
* |
衢州市金辉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 |
王飞 |
***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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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
无效标原因 |
依据 |
;中水禹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项目名称为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金峰乡金峰供水站工程 |
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金华众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函中为“工期***个月(日历天)” |
与投标函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为准),商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浙江弘森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部*人,社保证明未附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商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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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资金及其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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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至****年**月**日**时**分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 | |||
招标人 |
代理单位 |
浙江五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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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姜文哲 |
联系人 |
汪晓峰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 |
联系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 |
说明: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指作为加分或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业绩;
*.未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或填“/”。
行业主管部门: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招标人异议及投诉受理电话:****-********
交易服务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淳安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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