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H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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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真华路***弄*号的一处房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交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交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宜华融评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交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转让方提出: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的移交。资产移交后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现状,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