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ZC****-C*-******-GXDF
二、项目名称:大化县****年七百弄乡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第二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桂首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东*栋四十二层****、****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壹仟叁佰贰拾玖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大化县****年七百弄乡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第二期) 施工范围:大化县****年七百弄乡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第二期)项目*个,建设里程**.**公里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工期为**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豪光 执业证书信息: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韦康(组长)、陈金辉、覃源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号)收费标准的**%计收,向成交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或广西鼎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附件:
附件*.采购文件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西鼎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