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庐山牯岭镇三处资产租赁权(第二次拍卖)
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庐山牯岭镇三处资产租赁权(第二次拍卖) | ||
标的名称: |
芦林路**号(原芦林饭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不含一层两户住家)租赁权(第二次拍卖),挂牌价**,***.**元 庐山电厂路*号洛记烧菜馆后仓库,建筑面积约***㎡(第二次拍卖),挂牌价**,***.**元 牯岭街**号(原副食店、原理发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租赁权(第二次拍卖),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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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项目简介: | (一)庐山电厂路*号洛记烧菜馆后仓库,建筑面积约***㎡。 (二)芦林路**号(原芦林饭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不含一层两户住家)。 (三)牯岭街**号(原副食店、原理发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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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概况: (一)庐山电厂路*号洛记烧菜馆后仓库,建筑面积约***㎡。 *、租赁期限:*年*个月。(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起拍价:*****元/年,竞租保证金*.**万元。 *、经营项目:仓库、餐饮、零售、百货。 (二)芦林路**号(原芦林饭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不含一层两户住家)。 *、租赁期限:*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起拍价:*****元/年,竞租保证金*.**万元。 *、经营项目:别墅住宿、餐饮。 (三)牯岭街**号(原副食店、原理发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 *、租赁期限:*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起拍价:*****元/年,竞租保证金*.*万元。 *、经营项目:零售、理发、五金、仓库。 二、特别说明: (一)租金:按年缴纳,逐年递增*%(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后期缴纳租金以此类推)。 (二)租金缴纳方式: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租金,即中标之日起至**** 年 **月 ** 日的租金,之后每年 ** 月 ** 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如_****年**月**日前需付清_****年*月*日至****年**月** 日租金,以此类推。 (三)交付期:中标之日起*个工作日交付。或:(*)原租赁合同到期后交付;(*)该资产因装修改造等其他原因完成后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计租。 (四)竞标者在竞标前需提前到实地勘察,以标的实物为准,无装修期,承租方自行装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综合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总额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交至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单方面违约,履约保证金概不返还。 (六)甲方统一购买房屋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保单留存在甲方。 (七)年成交租金超**万元(含**万元)的标的承租人必须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庐山市牯岭镇注册有限公司进行经营,营业收入必须进入该公司,并积极支持升规入统工作。年成交租金不足**万元的标的承租人应注册个体户或公司经营,但所有收入应先进入甲方下属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商贸有限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以保障甲方下属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商贸有限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计上报,并达到申规入统要求,增值税由甲方下属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商贸有限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扣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综合保证金不退。 (八)自成交之日起,中标者须在*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自甲方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标的物《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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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参与交易的资格。友情提示:建议至少在离报名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转账并和银行确认到账时间。 *、本次拍租标的的以交付时的实际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拍卖清单的面积若有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标的的新旧程度和管理状态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承租人须完全响应业主单位的业态要求。 *、拍租成交后当事各方均不得反悔。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拍租款项的,保证金或定金不予返还(并优先用于充抵佣金及成交价款),并按成交价款支付每日*%的违约金,超过交款期限五日仍未付清成交款的,委托方及拍卖人可单方解除本次拍卖成交合同,并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承租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委托方及承租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时,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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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购买CA锁(CA锁购买地址:九江市滨江路***号老民政局大楼*楼(九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咨询电话:****-*******)。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 。 *、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特别提醒:标的保证金数额大于等于一万元时,请使用一类银行卡进行保证金转入操作,非一类银行卡入账后,因银行卡限额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款延迟、退款异常等问题,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保证金不接受通过非转账方式入账,只能通过转账方式体现,不接受现金缴纳方式入账、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以及非报名人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应从其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出,公司法人报名应从同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买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网络竞买时间:****年*月** 日**:**开始,自由竞价时间**分钟,限时竞价***秒,加价幅度为***元。 *、竞租人在网络竞价时间前,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网络竞价成功后,承租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成交日后*个工作日内到江西泽泓司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须按成交年租金的*.*%支付佣金。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项及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期满后,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委托方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承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未竞得人的按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原路返回。 二、挂牌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三、标的展示地: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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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谢女士(参拍报名) ***********李先生(标的详询)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