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实验高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实验高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于****年**月*日**时**分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
一、项目编号:FJSG****G***************。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艺体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室外配套管网;新建室外运动场塑胶地面****.**㎡;新建*个篮球场****.**㎡;*个羽毛球场***.**㎡。
三、建设地点:孙吴县孙吴镇铁北区孙吴县实验高级中学院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六、计划工期:***日历天。
七、评标情况:评标专家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孙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招标人代表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有效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八、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排序为:
第一名: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王福来,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建造师,黑****************;
第二名:黑龙江博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吕二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
第三名:黑龙江利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耿忠武,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
九、本项目预中标人为: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应请求及主张;
(*)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孙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孙吴县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孙吴县环城北路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爱辉区长发街**-*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