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因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而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未能充分衔接。因此,需对收运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接收场地需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进行处理。
依据新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情况等,初步估计生活垃圾处理期限定为*年,按新民市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计算,****年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吨。
(二)履约期限:*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三)履约地点:新民市城区辖区及所属**个乡镇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每季度向中标人结算一季度处置费,以实际日处理数量累计*中标单价。中标人必须向发包方提供合格有效的正规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解密时限为**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新民市辽河南大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