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GR(****)-**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原村乡前河村东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R(****)-**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该宗地项目建设照高平市自然资源局〔****〕第**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该宗地节能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该项目配套生活服务用房和办公用房绿色建筑标准需达到一星级,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具体要求按照“晋市建建函〔****〕**号”文件执行;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控制高度从室外散水算起;门卫、车棚等附属设施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贴地界建设;本次出让宗地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政策及《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及其他隐蔽物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涉及异地耕地补充的,根据原征地前耕地等别和本年度购买市场价格缴纳。*.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平市康乐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