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华圣桐城人才公寓装修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光泽县华圣桐城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招标编号:FJFQ[SW]****(邵)***),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条文 |
修改后条文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福建永立恒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绿湾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晏格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上午**时**分**秒,提交地点为:福建富祺建设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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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福建永立恒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绿湾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晏格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上午**时**分**秒,提交地点为:福建富祺建设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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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招标的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JFQ[SW]****(邵)***)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一执行。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光泽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富祺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