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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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工程 补遗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工程”补遗通知(三)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捌仟柒佰零叁万零贰佰陆拾元玖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玖仟贰佰叁拾伍元捌角贰分),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大写:肆佰陆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元陆角叁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及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如工程量清单限价QTF文件和PDF文件不一致的以QTF为准,详见附件。 三、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对应地方作相应调整。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