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部分病房修缮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和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7-30
预算金额:1314.84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部分病房修缮项目施工
联系方式
1382*******
联系人:范**
招标人
022-********
联系人:祁**
代理人
022-********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和平施工[****]****
*、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部分病房修缮项目已由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津教政办[****]*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部分病房修缮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部分病房修缮项目,改造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墙地顶装修翻新、 更换设备带以及独立卫生间翻新、更换洁具等,对**至**层部分病房用轻质隔墙隔出的新增独立卫生间进行装修并增设洁具及马桶无障碍扶手,同步根据装修方案调整给排水、电气、空调通风等相关配套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号,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现址范围内。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部分病房修缮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部分病房、诊室、走廊、公共区域以及卫生间等进行修缮改造,改造范围为 * 至 ** 层,涉及病房(含独立卫生间)***间以及新增独立卫生间**间,总改造面积 ***** 平方米,包括墙地顶装修翻新、更换设备带以及独立卫生间翻新、更换洁具等,对 ** 至 ** 层部分病房用轻质隔墙隔出的新增独立卫生间进行装修并增设洁具及马桶无障碍扶手等。包含房修土建、房修给排水系统、房修电气、设备带、房修通风空调、房修弱电和房修消防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具有 **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确认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资格预审公告第 *.* 款规定资格的投标人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现场领取、网络或邮寄方式(代理机构邮箱:*********@***.com)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范文红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姜鑫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 * 号楼 * 门 *** 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娜 祁田田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受理负责人:范文红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刘永飞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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