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项目名称: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g智慧大数据电话咨询回访系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保证事业发展办*g智慧大数据电话咨询回访系统正常运行和使用,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提供的*g智慧大数据电话咨询回访系统。
拟采购的服务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服务期限为*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年事业发展部使用客服系统,成功部署医院呼叫热线平台,实现统一号码、统一话务接入、统一监控调度、统一服务模式,即*g智慧大数据电话咨询回访系统,从而提升医院服务品质,目前仍需继续使用*g智慧大数据电话咨询回访系统为医院提供服务。
*.截止目前,医院对外咨询电话号码********已对外公示*年,对社会公众发布以及各种媒介宣传使用,已形成一定影响力,为避免更换号码对医院正常就医业务造成影响,降低患者对医院满意度,建议保留该固定电话号码为医院咨询电话号码。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为医院现使用固定电话业务供应商(医院对外咨询电话号码:********),经工信部信管〔****〕***号《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文件的定义,携号转网仅限于蜂窝移动通信用户更变签约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不包括固定电话业务更变签约的基础运营商,固定电话的使用在现有全国范围内的固定电话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均不能携号转网。故本项目使用的***-********固定号码不支持由另一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服务。为保证服务的连贯性和可用性,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原供应商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目前使用*g智慧大数据电话咨询回访系统与电话号码存在技术强耦合,无法实现分离部署。因技术上存在底层架构绑定,功能定制不可移植,实时性约束等技术要求无法实现单独采购电话号码。
*.*g智慧大数据电话咨询回访系统自****年起已稳定运行*年,累计处理话务量逾百万通,现有系统沉淀了客户历史通话记录、录音等核心业务数据。若更换服务商,将面临数据迁移完整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一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 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兴大道****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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