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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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清原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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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章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原镇莱河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尹大燕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章帆 ***-******** |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在招投标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须按照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通知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清原镇莱河路***号
联系方式:尹大燕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
联系方式:章帆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帆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