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浙江新顺****-**-****)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总金额(两年)(元):******
最高限价总金额(两年)(元):******,其中:每年设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项目内容及规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style=";background:#FFFFFF">)公告代发板块(交易公告)栏目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弄**-**号)
*、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投标人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即交即走;允许投标人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建议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件),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弄**-**号(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件接收人:郑王莹
联系电话:***********
(*)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如有);②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弄**-**号)
特别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七、项目咨询
*.采购人信息
名称: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
地址:诸暨市安华镇
项目联系人:何晨飞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东三路***弄**-**号
项目联系人:吴金伟
项目联系方式:***********(工作电话)
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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