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村镇****年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ZQ-CG-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村镇****年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因原成交人“合肥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候选人“宣城华畅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宣城华畅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民委员会办公楼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得分:**.**分
*、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工程类 |
名称:沈村镇****年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周村圩水毁修复及堤防提升工程、魏村圩水毁修复及堤防提升工程、林村圩水毁修复工程及其他等工程。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睦凝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
*、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参照原“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费用。
*.金额:****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人民政府、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沈村镇北苑路*号、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沈村镇北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站长、凌工
电话:***********、***********
六、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