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扶余市项目区)工程决算审核咨询服务、****年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扶余市三骏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核咨询服务预中标结果公告
我公司代理的“****年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扶余市项目区)工程决算审核咨询服务、****年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扶余市三骏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核咨询服务”招标工作。该项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吉林省政务大厅评标室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单位如下:
一、推荐中标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年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扶余市项目区)工程决算审核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
推荐中标单位名称: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常春生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造价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招标项目名称:****年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扶余市三骏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核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
推荐中标单位名称: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冯忠辉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造价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年*月**日
三、招标人:扶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董恩妍
联系电话:****-******* ***********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
联系人:鲁永生
联系电话:****-********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