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水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吉水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吉水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吉水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水县行政中心北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水县吉阳小区B**栋二单元***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吉水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AHJS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水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第七项、其他补充事宜第*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 **.*℃。 现变更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三是市外人员或本市**天内的出省人员需提供**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但未提供的。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水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吉水县行政中心北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吉水县吉阳小区B**栋二单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