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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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车间窖池涂层(试验)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车间窖池涂层(试验)项目(第二次)”作出如下答疑、补遗通知: *.GB****.***-****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的标准规范,该规范用于“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检测方法,本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应标准则为GB****.*-****、GB****-****、GB*****-****是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在通用安全要求、添加剂使用标准、邻苯二甲酸酯测定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更为针对性的检测标准和方法,按此标准规范检测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无双酚A和零迁移等检测报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检测报告中不得检出GB****.***-****标准附录A中**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以及无双酚A,零迁移即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次招标既然流标,为何第二次不加修改的重新招标,是业主的不作为还是指向性太强,何以说服?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第一次招标共*家投标人,*家投标人未通过,就说有明确指向性,这次是不是收了钱走流程?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本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